詩詞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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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收論文十一篇,其中論詩之文章四篇,按時代內容言之,依次為《<詩>三百篇纂輯考》、《六朝五言詩之流變》、《論李義山詩》及《論宋詩》四文。
 本書目錄  

  《詩》三百篇纂輯考
六朝五言六詩之流變
《文選》與《玉臺新咏》
論李義山詩
論宋詩
論詞
論李易安間
論辛稼軒詞
姜白石之文學批評及其作品
汪容甫誕生二百年紀念
王靜安與叔本華
附錄一:名詩欣賞
 涉江採芙蓉
 遊仙詩(其一)
與殷晉安別
訪戴天山道士不遇
和裴迪登蜀州東亭送客逢早梅相憶見寄
倦夜
宿府
與鄭介夫
新喻道中寄元明用觴字韻
次韻裴仲謀同年
次元明韻寄子由
登快閣

除夜三首(其一)
傷春
送范仲訥往合肥三首(其二、其三)
荷葉杯
鷓鴣天
臨江仙
卜算子
謁金門
虞美人
八六子
青玉案
小重山
永遇樂
永遇樂
傳言玉女
摸魚兒
永遇樂
長亭怨慢
滿江紅
高陽臺
人月圓
摸魚兒
摸魚兒
水調歌頭
臨江仙
木蘭花慢
玉樓春
玉漏遲
夏初臨
水調歌頭
 文章節選  

  《詩》三百篇纂輯考
  《詩》三百篇如何編定,《史記·孔子世家》謁古者詩三千餘篇,孔子刪為三百。是說也,唐孔穎達,宋鄭樵、朱熹、葉適,清朱彝尊、趙翼、崔述、 魏源等,皆疑而辨之。以為《論語》記孔子之言,一則日“《詩》三百”,再則日“誦《詩》三百”,本謂古人已具之定本,不應指其自刪者而言;孔子只有正樂之 功,而無刪詩之舉,至多不過刊定整理。諸家論證詳明,無煩重述。孔子刪詩之說既未可盡信,然則《詩》三百篇之定本如何纂輯而成,(“詩三百”,乃指成數而 言,其確數不可知。漢儒傳《詩》三百五篇,孔子所謂“《詩》三百”,是否即此數,亦不可考。)自為一尚待探討之問題。
  《詩》三百篇經秦火之厄,因其諷誦不獨在竹帛,故少殘闕。惟西漢傳《詩》者先有齊、魯、韓三家,《毛詩》晚出,其後齊《詩》亡于魏,魯《詩》 亡于西晉,韓《詩》亡于北宋,而《毛詩》獨傳。三家《詩》篇名章句今猶有可考者,取與《毛詩》對勘,頗有差異。故嚴格論之,吾人既不能定此四家之本,孰為 得孔氏真傳,更不能執今《毛詩》以為即孔子所讀之本。《論語》記孔子引《詩》:“唐棣之華,偏其反而。豈不爾思,室是遠而。”(《于罕》)今《毛詩》中無 之。子夏引《詩》:“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八佾》)今《毛詩》無末一句。此皆孔門之《詩》三百不同於今存《毛詩》之證。惟自另一方面論 之,《左傳》引詩二百十七條,其間作者自引及述孔子之言者四十有八,而逸詩不過二條;列國公卿引詩百有一條,而逸詩不過五條;列國宴享歌詩贈答七十條,而 逸詩不過三條。(此魏源所統計,見《詩古微》-《夫子正樂論》中。)此外《孟子》、《荀子》及《禮記》諸篇,所引逸詩亦鮮。故可謂今存之《毛詩》,與孔子 所見之本,雖稍有差異,而大體相同,則據今《毛詩》三百篇以研究古三百篇如何纂輯,或不致大誤也。(朱彝尊《經義考》論詩所以逸之故,一則秦火之後,竹帛 無存,而口誦者偶遺忘也;一則作者章句長短不齊,而後之為章句之學者,必比而齊之,于句之從出者去之故也。)
  孔子之時,已有《詩》三百篇,則《詩》三百篇之纂為定本,必前于孔子。然則當在何時乎?按《陳風·株林》咏陳靈公事,為三百篇中最晚之詩。陳 靈公被弒在魯宣公十年(前599年),下至魯襄公二十一年孔子生時,(前552年。按此據《公羊》、《榖粱》本《春秋》經。《史記》載孔子生於襄公二十二 年,則當為西元前551年。)凡四十七年,再下推至孔子十五志學之時,約六十年。孔子十五志學之時,或已得讀《詩》三百篇,則《詩》三百篇之纂定,必在此 六十年之內,即最早不得前于魯宣公十年,最遲不得晚于襄公末年也(襄公在位三十一年)。《左傳》記襄公二十九年季札在魯觀樂,魯為之歌《周南》、《召南》 及邶鄘衛、王、鄭、齊、豳、秦、魏、唐、陳、鄶諸國風,與今本《毛詩》次第微異,而國名全同,或其時《詩》三百篇已有定本乎?(《邶風·燕燕》,三家詩說 謂衛定姜送其婦或娣之作,約當衛獻公初立之時。(《列女傳》、《坊記》鄭注、王氏《詩考》。)按衛獻西元年為魯成公十五年,則《燕燕》詩當作于魯成公之 時,又在《株林》之後矣。惟《燕燕》詩就本文觀之,僅可知其為送別之詩,無從斷其作者為莊姜,或定姜,或其他衛君、衛夫人。三家說亦無確證,故不取,而仍 以《株林》為《詩》三百篇中最晚之作。)
  《詩》三百篇之纂為定本,雖在魯宣公之後,然宣公以前,王朝亦必時時頒詩于諸國,諸國士大夫皆諷誦之,或宴享咏歌,或語言稱引,惟所誦者無三 百篇之多耳。何以知之?日:《詩》、《書》、禮、樂,為古代教育之具,而《詩》之用尤廣,故兩周士大夫無不漸漬于詩教。西周時,祭公謀父諫穆王伐犬戎,已 引《周頌·時邁》,芮良夫諫厲王,亦引《周頌·思文》及《大雅·文王》(《周語》上),可見在西周時,《雅》、《頌》已為人所傳誦。當春秋前葉,隱、桓、 莊、閔、僖五公之時,三百篇中諸詩,有尚未作者;(如秦人賦《黃鳥》,《左傳》記于文公六年,陳風《株林》作于魯宣公時,皆在僖公之後。)有雖作而未必即 經王朝纂錄頒布者;(如許穆夫人賦《載馳》,鄭人賦《清人》,《左傳》均記于閔公二年,及經王朝纂錄頒布,至早亦應在僖公末年。《魯頌》乃頌僖公之作,亦 未必當時即蒙王朝纂錄頒布。《毛序》謂《羽》乃史克所作,則又在僖公之後矣。)而《左傳》所記此五公時,列國君卿大夫言語引詩、宴享賦詩者,凡十五條, (《左傳》閔公二年記許穆夫人賦《載馳》及鄭人賦《清人》,乃記作詩之事,至於“君子日”以下所引詩,乃《左傳》作者之詞,均不在此列。)《國語》中記東 周人士賦詩引詩在魯僖公以前者,凡十四條。合兩書所記,賦詩之人有楚成王、秦穆公、晉文公、周富辰、鄭太子忽、叔詹、陳公子完、齊管仲、晉士蔫、韓簡、臼 季(即胥臣)、秦公孫枝、宋子魚、公孫固、魯臧文仲、齊姜氏等,可見此時各國君卿大夫皆已誦詩。此可為王朝時時頒詩于諸國之證。隱、桓、莊、閔、僖五公 時,各國君卿大夫引詩賦詩,就《左傳》所記之十五條考之,引《國風》者僅僖公三十年晉臼季引邶詩“採葑採菲,無以下體”一條,莊公二十二年陳公子完引詩 “翹翹車乘”云云,乃逸詩,不知其應屬《雅》,或屬《風》,此外皆為《雅》、《頌》。(《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晉公子重耳賦(河水》,杜注《河水》,逸 詩。而據《國語》韋昭注,《河水》當作《沔水》,亦《小雅》也。)就《國語》所記之十四條考之,引《國風》者,僅齊姜氏引鄭詩“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 畏也”,及楚成王引曹詩“彼己之子,不遂其媾”兩條(《晉語》),其餘亦皆《雅》、《頌》。由此可見,在春秋前葉,《國風》中諸詩或尚未作,或雖作而尚未 經王朝纂錄頒布,故傳誦于士大夫之口者尚少也。(文、宣、成、襄、昭諸公之世,士大夫引詩賦詩,雖仍以大小《雅》為多,然邶鄘衛、鄭、唐諸國風詩,均見徵 引賦咏,與僖公以前情形不同。)
  《詩》三百篇,《周頌》為王朝頌功德祀神明之歌,大、小《雅》除宴享之樂歌外,多王朝士大夫感時諷政之作,獻之於天子者,此諸詩自當掌于王朝 大師之官。至於諸國《風》詩,如何收集,舊說皆謂由於採詩之制。然採詩制之實況,果如何乎?古書中記採詩制最詳者,為班固《漢書》及《公羊傳》何休注,而 班、何兩家之說,即相參差。《漢書·食貨志》雲:“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相與歌咏,各言其傷。……孟春之月,群居者將散,行人振木鐸徇于路以採詩,獻之大 師,比其音律,以聞于天子。故日:王者不窺牖戶而知天下。”《藝文志》亦日:“古有採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公羊傳》宣公十五年 何休注雲:“男女有所怨恨,相從而歌,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無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間求詩,鄉移于邑,邑移于國,國以聞于天 子。故王者不出牖戶,盡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兩家說不同之點,即班書所言,似行人乃王官,直至各國採詩,歸而獻之大師,而何休所說,則採詩並無 專官,由各國自採集之,以聞于天子。二說孰為近真,固難臆斷。如進而研究之,古書言採詩之官者,除《漢書》外,如劉歆所謂“迪人”(《與揚雄書》),揚雄 所謂“鞧軒之使”(《答劉歆書》),許慎所謂“*人”(《說文》第五篇上),皆漢人之說。先秦諸書,未有明言採詩之官者。《左傳》襄公十四年,師曠引《夏 書》日:“道人以木鐸徇于路。”杜注:“道人,行人之官也。徇于路,求歌謠之言。”據此,則遒人或行人,即古採詩之官。惟細繹之,師曠引《夏書》只言“遒 人以木鐸徇于路”,未言採詩,而“求歌謠之言”一語,乃杜注所增。《周禮》雖六國時書,然亦多據成制,非盡虛構,其中無道人之官,而記大小行人之職,亦無 採詩一事。《周禮》作者,熟于掌故,雜採以前官制而增益彌縫之,不厭詳密,以寄其理想。茍王朝有採詩之官,作《周禮》者諒不致刪棄。至於“以木鐸徇于路” 之制,《周禮》中有之,如鄉師“以木鐸徇于市朝”,乃所以警戒人民,發佈政令。木鐸警眾,蓋為古制。然則師曠引《夏書》所謂“道人以木鐸徇于路”,殆亦警 戒人民,宣佈政令,與採詩無涉。(師曠引《夏書》之語,偽古文《尚書·胤徵》篇襲取之。偽孔注日:“道人,宣令之官。木鐸,金鈴木舌,所以振文教。”其義 似較杜氏為長。又按《論語·八佾》篇,儀封人謂“天將以夫子為木鐸”,亦謂天將使孔子明道施教,以化天下,非謂使孔子採詩也。)且古者天子與諸侯之關係, 非若後世朝廷之與郡縣,刑政教令,未能直達,況採詩小事,何勞王官遍遊各國,巡行鄉閭?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凡王官至魯,如宰來歸惠公仲子之娼(隱西元 年),武氏子來求賻(隱公三年),凡伯來聘(隱公咺年),南季來聘(隱公九年),宰渠伯糾來聘(桓公四年),仍叔之子來聘(桓公五年),家父來聘(桓公八 年),祭公來(桓公八年),家父來求車(桓公十五年)等,均書于《春秋》經,獨無王朝採詩之官來魯之事。故吾疑班書說古代採詩制之隆重,不免稍有理想化之 嫌。何休所言,或近真歟?
  前人亦有懷疑採詩制者,故魏源有霸者陳詩之說,其言日:“問鄭自子產執政以後,褚其衣冠,伍其田疇,誨其子弟,風俗大變,而始謗終頌之謠不登 于詩者何?曰:諸國之風,皆陳于齊桓、晉文,而桓、文以後,惟秦康公諸詩陳于晉襄,陳靈諸詩陳于楚莊,此外無聞焉。蓋晉景、悼連年爭霸,不過志在主盟,而 采風陳詩之典闃如矣。”(《詩古微》九《檜鄭答問》)然魏說似亦有不可通者。《國風》諸詩,除少數有確證者外,頗難考定某詩作于某公之時,或為某事而作。 魏源先信《毛詩序》定《木瓜》為美齊桓之詩,(賈誼《新書·禮》篇謂《木瓜》為臣下思報禮而作,與《毛序》不同,蓋三家說。朱子《詩集傳》則疑《木瓜》為 男女相贈答之詞,亦頗近情理。)因謂:“《衛風》終於《木瓜》,大都皆文公以前齊桓所陳于王朝。”又謂:“《衛風》終於《木瓜》,所以著齊桓攘狄之功。” (《詩古微》三《邶鄌衛義例》篇下)《鄭風·羔裘》乃美其大夫之詞,然不知其所指,《有女同車》、《褰裳》、《山有扶蘇》,皆男女情詩,而魏源必謂《清 人》以下皆文公後詩,謂《羔裘》乃美鄭叔詹、堵叔、師叔三良所作,謂《有女同車》亦刺文公詩,《褰裳》之狂童、《山有扶蘇》之狡童,皆指文公,因謂:“諸 國變風,類皆陳于齊、晉二伯,而圖伯之事,莫大於攘楚,攘楚之事,莫要于服鄭,故齊桓陳其詩,自《清人》以下,于文公獨詳。”(《詩古微》九《檜鄭答 問》)此種種說法,殆皆不免於附會。此其不可通者一也。魏源謂陳靈諸詩,陳于楚莊。楚莊既陳他國之風,何以獨不陳其本國之風?此其不可通者二也。齊桓、晉 文稱霸之時,魯、宋兩國,列于會盟,奉命惟謹,桓、文陳詩,何以獨缺魯、宋之風?此其不可通者三也。
  王朝採詩之制,既有可疑,而霸者陳詩之說,又難盡信。各國風詩之所以搜採而纂輯,蓋應據何休之說,乃由各國自行採集而獻之王朝者。茲更詳細說 明之。古代侯國為具體而微之王朝,王朝制度,侯國往往有之,惟較簡而已。(西漢初,諸王國制度與漢廷相似,猶存古意。)王朝有獻詩之制。邵公諫厲王謂“天 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周語》)《左傳》昭公十二年記,楚右尹子革對楚王,謂:“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必有車轍馬跡焉,祭公謀父作 《祈招》之詩以止王心。”即獻詩諷諫之例。大、小《雅》詩本文中亦多可徵者。《小雅·節南山》雲“家父作誦,以究王洶。”《何人斯》雲:“作此好歌,以極 反側。”《巷伯》雲:“寺人孟子,作為此詩。凡百君子,敬而聽之。”《四月》雲:“君子作歌,維以告哀。”《大雅·卷阿》雲:“矢詩不多,維以遂歌。” 《民勞》雲:“王欲玉女,是用大諫。”皆王朝公卿列士獻詩之證。此種制度,侯國亦應有之。《魏風·葛屨》雲:“維是褊心,是以為刺。”《陳風·墓門》雲: “夫也不良,歌以訊之。”此皆作者自述作詩諷譏之意,與《小雅》“以究王洶”、“以極反側”,口吻相似。故《國風》中一部分諷政諫君之詩,如鄭之《清 人》、秦之《黃鳥》,殆皆本國卿大夫所作,獻之朝廷,存于大師,此固不勞採訪。至於《國風》中之一部分,為里巷謳謠,寫民間哀樂,蓋出於庶民之手,此種詩 非必作者自獻于朝,蓋由採集而來。任採集之事者,無須特異之才能,故亦未必特設專官也。(此種採詩之制,蓋侯國與王朝所同。《國風》中之一部分,為各國自 行採集者。《王風》中之一部分,為東周王朝在其畿內所採集者。《小雅》中如《黃鳥》、《我行其野》、《採綠》、《苕之華》、《何草不黃》等,多里巷謳謠, 其體極似《國風》,此蓋西周王室在其畿內所採,相當於東周之《王風》,而所以列于《小雅》者,蓋以雅本西周王畿內之樂調(本章炳麟《太炎文錄·大疋小疋 說》),周人發跡豳岐,建都豐鎬,故用其本地音樂為朝會宴享之樂,地位特尊,號為正樂。至如《黃鳥》等詩,乃西周王畿民歌,自應以其本地樂調歌之,故不必 特稱某風,而即可列予《小雅》中矣。)或日:各國風詩,一部分為士大夫所獻,一部分由採集而來,保存于本國之樂官,既可知矣。而侯國獻詩王朝之制,除何休 之言外,又何從得更古之證明乎?日:《魯語》閔馬父謂:“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大師,以《那》為首。”王國維釋之日:“考漢以前,初無校書之說。余 疑《魯語》‘校’字當讀為‘效’,效者,獻也,謂正考父獻此十二篇于周大師。”(《觀堂集林》卷一《說商頌》)按王氏解“校”字義甚精確。且《商頌》非商 代之詩,乃宗周中葉宋人所作,故《商頌》即宋頌,王氏《說商頌》中亦證明之。由宋正考父獻其本國頌詩于周大師之事推之,則各國亦均可有獻詩之舉,更證以何 休記採詩制“國以聞于天子”之言,其事益明,而各國風詩集于王朝,即以此故。(朱熹《詩集傳·國風》注日:“諸侯採之以貢于天子,天子受之而列于樂官。”
  ……
 作者介紹  

  繆鉞先生 (1904-1995),字彥威。江蘇溧陽人。1924年北京大學文預科肄業。在保定私立培德中學和保定私立志存中學任國文教員。後歷任河南大學中文系、 廣州學海書院、浙江大學中文系教授、華西協合大學中文系教授兼中國文化研究所研究員、四川大學歷史系教授。先生主要從事中國古代史、中國古典文學、歷史文 獻學的教學與科研。1981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為首批博士生導師。先生曾任國務院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中國唐史學會、 中國唐代文學學會、中華詩詞學會等學術團體和學術機構的顧問。出版有《元遺山年譜匯纂》、《中國史上之民族詞人》、《詩詞散論》、《杜牧詩選》、《三國志 選》、《讀史存稿》、《杜牧傳》、《杜牧年譜》、《三國志選注》、(主編)、《冰繭庵叢稿》、《靈豁詞說》(合著)、《三國志導讀》(主編)、《冰繭庵序 跋輯存》、《冰繭庵剩稿》、《詞學古今談》(合著)等專著。另有舊體詩詞集《冰繭庵詩詞稿》行世。《繆鉞全集》于2004年6月由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
《詩詞散論》是繆鉞,先生的一部早期著作,初版于1948年。此次根據1982年再版印刷,並將繆鉞先生撰寫的中國古典詩詞名篇的賞析文章作為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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