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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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收論文十一篇,其中論詩之文章四篇,按時代內容言之,依次為《<詩>三百篇纂輯考》、《六朝五言詩之流變》、《論李義山詩》及《論宋詩》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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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三百篇纂輯考
六朝五言六詩之流變
《文選》與《玉臺新咏》
論李義山詩
論宋詩
論詞
論李易安間
論辛稼軒詞
姜白石之文學批評及其作品
汪容甫誕生二百年紀念
王靜安與叔本華
附錄一:名詩欣賞
涉江採芙蓉
遊仙詩(其一)
與殷晉安別
訪戴天山道士不遇
和裴迪登蜀州東亭送客逢早梅相憶見寄
倦夜
宿府
與鄭介夫
新喻道中寄元明用觴字韻
次韻裴仲謀同年
次元明韻寄子由
登快閣
雨
除夜三首(其一)
傷春
送范仲訥往合肥三首(其二、其三)
荷葉杯
鷓鴣天
臨江仙
卜算子
謁金門
虞美人
八六子
青玉案
小重山
永遇樂
永遇樂
傳言玉女
摸魚兒
永遇樂
長亭怨慢
滿江紅
高陽臺
人月圓
摸魚兒
摸魚兒
水調歌頭
臨江仙
木蘭花慢
玉樓春
玉漏遲
夏初臨
水調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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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三百篇纂輯考
《詩》三百篇如何編定,《史記·孔子世家》謁古者詩三千餘篇,孔子刪為三百。是說也,唐孔穎達,宋鄭樵、朱熹、葉適,清朱彝尊、趙翼、崔述、
魏源等,皆疑而辨之。以為《論語》記孔子之言,一則日“《詩》三百”,再則日“誦《詩》三百”,本謂古人已具之定本,不應指其自刪者而言;孔子只有正樂之
功,而無刪詩之舉,至多不過刊定整理。諸家論證詳明,無煩重述。孔子刪詩之說既未可盡信,然則《詩》三百篇之定本如何纂輯而成,(“詩三百”,乃指成數而
言,其確數不可知。漢儒傳《詩》三百五篇,孔子所謂“《詩》三百”,是否即此數,亦不可考。)自為一尚待探討之問題。
《詩》三百篇經秦火之厄,因其諷誦不獨在竹帛,故少殘闕。惟西漢傳《詩》者先有齊、魯、韓三家,《毛詩》晚出,其後齊《詩》亡于魏,魯《詩》
亡于西晉,韓《詩》亡于北宋,而《毛詩》獨傳。三家《詩》篇名章句今猶有可考者,取與《毛詩》對勘,頗有差異。故嚴格論之,吾人既不能定此四家之本,孰為
得孔氏真傳,更不能執今《毛詩》以為即孔子所讀之本。《論語》記孔子引《詩》:“唐棣之華,偏其反而。豈不爾思,室是遠而。”(《于罕》)今《毛詩》中無
之。子夏引《詩》:“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八佾》)今《毛詩》無末一句。此皆孔門之《詩》三百不同於今存《毛詩》之證。惟自另一方面論
之,《左傳》引詩二百十七條,其間作者自引及述孔子之言者四十有八,而逸詩不過二條;列國公卿引詩百有一條,而逸詩不過五條;列國宴享歌詩贈答七十條,而
逸詩不過三條。(此魏源所統計,見《詩古微》-《夫子正樂論》中。)此外《孟子》、《荀子》及《禮記》諸篇,所引逸詩亦鮮。故可謂今存之《毛詩》,與孔子
所見之本,雖稍有差異,而大體相同,則據今《毛詩》三百篇以研究古三百篇如何纂輯,或不致大誤也。(朱彝尊《經義考》論詩所以逸之故,一則秦火之後,竹帛
無存,而口誦者偶遺忘也;一則作者章句長短不齊,而後之為章句之學者,必比而齊之,于句之從出者去之故也。)
孔子之時,已有《詩》三百篇,則《詩》三百篇之纂為定本,必前于孔子。然則當在何時乎?按《陳風·株林》咏陳靈公事,為三百篇中最晚之詩。陳
靈公被弒在魯宣公十年(前599年),下至魯襄公二十一年孔子生時,(前552年。按此據《公羊》、《榖粱》本《春秋》經。《史記》載孔子生於襄公二十二
年,則當為西元前551年。)凡四十七年,再下推至孔子十五志學之時,約六十年。孔子十五志學之時,或已得讀《詩》三百篇,則《詩》三百篇之纂定,必在此
六十年之內,即最早不得前于魯宣公十年,最遲不得晚于襄公末年也(襄公在位三十一年)。《左傳》記襄公二十九年季札在魯觀樂,魯為之歌《周南》、《召南》
及邶鄘衛、王、鄭、齊、豳、秦、魏、唐、陳、鄶諸國風,與今本《毛詩》次第微異,而國名全同,或其時《詩》三百篇已有定本乎?(《邶風·燕燕》,三家詩說
謂衛定姜送其婦或娣之作,約當衛獻公初立之時。(《列女傳》、《坊記》鄭注、王氏《詩考》。)按衛獻西元年為魯成公十五年,則《燕燕》詩當作于魯成公之
時,又在《株林》之後矣。惟《燕燕》詩就本文觀之,僅可知其為送別之詩,無從斷其作者為莊姜,或定姜,或其他衛君、衛夫人。三家說亦無確證,故不取,而仍
以《株林》為《詩》三百篇中最晚之作。)
《詩》三百篇之纂為定本,雖在魯宣公之後,然宣公以前,王朝亦必時時頒詩于諸國,諸國士大夫皆諷誦之,或宴享咏歌,或語言稱引,惟所誦者無三
百篇之多耳。何以知之?日:《詩》、《書》、禮、樂,為古代教育之具,而《詩》之用尤廣,故兩周士大夫無不漸漬于詩教。西周時,祭公謀父諫穆王伐犬戎,已
引《周頌·時邁》,芮良夫諫厲王,亦引《周頌·思文》及《大雅·文王》(《周語》上),可見在西周時,《雅》、《頌》已為人所傳誦。當春秋前葉,隱、桓、
莊、閔、僖五公之時,三百篇中諸詩,有尚未作者;(如秦人賦《黃鳥》,《左傳》記于文公六年,陳風《株林》作于魯宣公時,皆在僖公之後。)有雖作而未必即
經王朝纂錄頒布者;(如許穆夫人賦《載馳》,鄭人賦《清人》,《左傳》均記于閔公二年,及經王朝纂錄頒布,至早亦應在僖公末年。《魯頌》乃頌僖公之作,亦
未必當時即蒙王朝纂錄頒布。《毛序》謂《羽》乃史克所作,則又在僖公之後矣。)而《左傳》所記此五公時,列國君卿大夫言語引詩、宴享賦詩者,凡十五條,
(《左傳》閔公二年記許穆夫人賦《載馳》及鄭人賦《清人》,乃記作詩之事,至於“君子日”以下所引詩,乃《左傳》作者之詞,均不在此列。)《國語》中記東
周人士賦詩引詩在魯僖公以前者,凡十四條。合兩書所記,賦詩之人有楚成王、秦穆公、晉文公、周富辰、鄭太子忽、叔詹、陳公子完、齊管仲、晉士蔫、韓簡、臼
季(即胥臣)、秦公孫枝、宋子魚、公孫固、魯臧文仲、齊姜氏等,可見此時各國君卿大夫皆已誦詩。此可為王朝時時頒詩于諸國之證。隱、桓、莊、閔、僖五公
時,各國君卿大夫引詩賦詩,就《左傳》所記之十五條考之,引《國風》者僅僖公三十年晉臼季引邶詩“採葑採菲,無以下體”一條,莊公二十二年陳公子完引詩
“翹翹車乘”云云,乃逸詩,不知其應屬《雅》,或屬《風》,此外皆為《雅》、《頌》。(《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晉公子重耳賦(河水》,杜注《河水》,逸
詩。而據《國語》韋昭注,《河水》當作《沔水》,亦《小雅》也。)就《國語》所記之十四條考之,引《國風》者,僅齊姜氏引鄭詩“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
畏也”,及楚成王引曹詩“彼己之子,不遂其媾”兩條(《晉語》),其餘亦皆《雅》、《頌》。由此可見,在春秋前葉,《國風》中諸詩或尚未作,或雖作而尚未
經王朝纂錄頒布,故傳誦于士大夫之口者尚少也。(文、宣、成、襄、昭諸公之世,士大夫引詩賦詩,雖仍以大小《雅》為多,然邶鄘衛、鄭、唐諸國風詩,均見徵
引賦咏,與僖公以前情形不同。)
《詩》三百篇,《周頌》為王朝頌功德祀神明之歌,大、小《雅》除宴享之樂歌外,多王朝士大夫感時諷政之作,獻之於天子者,此諸詩自當掌于王朝
大師之官。至於諸國《風》詩,如何收集,舊說皆謂由於採詩之制。然採詩制之實況,果如何乎?古書中記採詩制最詳者,為班固《漢書》及《公羊傳》何休注,而
班、何兩家之說,即相參差。《漢書·食貨志》雲:“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相與歌咏,各言其傷。……孟春之月,群居者將散,行人振木鐸徇于路以採詩,獻之大
師,比其音律,以聞于天子。故日:王者不窺牖戶而知天下。”《藝文志》亦日:“古有採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公羊傳》宣公十五年
何休注雲:“男女有所怨恨,相從而歌,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無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間求詩,鄉移于邑,邑移于國,國以聞于天
子。故王者不出牖戶,盡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兩家說不同之點,即班書所言,似行人乃王官,直至各國採詩,歸而獻之大師,而何休所說,則採詩並無
專官,由各國自採集之,以聞于天子。二說孰為近真,固難臆斷。如進而研究之,古書言採詩之官者,除《漢書》外,如劉歆所謂“迪人”(《與揚雄書》),揚雄
所謂“鞧軒之使”(《答劉歆書》),許慎所謂“*人”(《說文》第五篇上),皆漢人之說。先秦諸書,未有明言採詩之官者。《左傳》襄公十四年,師曠引《夏
書》日:“道人以木鐸徇于路。”杜注:“道人,行人之官也。徇于路,求歌謠之言。”據此,則遒人或行人,即古採詩之官。惟細繹之,師曠引《夏書》只言“遒
人以木鐸徇于路”,未言採詩,而“求歌謠之言”一語,乃杜注所增。《周禮》雖六國時書,然亦多據成制,非盡虛構,其中無道人之官,而記大小行人之職,亦無
採詩一事。《周禮》作者,熟于掌故,雜採以前官制而增益彌縫之,不厭詳密,以寄其理想。茍王朝有採詩之官,作《周禮》者諒不致刪棄。至於“以木鐸徇于路”
之制,《周禮》中有之,如鄉師“以木鐸徇于市朝”,乃所以警戒人民,發佈政令。木鐸警眾,蓋為古制。然則師曠引《夏書》所謂“道人以木鐸徇于路”,殆亦警
戒人民,宣佈政令,與採詩無涉。(師曠引《夏書》之語,偽古文《尚書·胤徵》篇襲取之。偽孔注日:“道人,宣令之官。木鐸,金鈴木舌,所以振文教。”其義
似較杜氏為長。又按《論語·八佾》篇,儀封人謂“天將以夫子為木鐸”,亦謂天將使孔子明道施教,以化天下,非謂使孔子採詩也。)且古者天子與諸侯之關係,
非若後世朝廷之與郡縣,刑政教令,未能直達,況採詩小事,何勞王官遍遊各國,巡行鄉閭?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凡王官至魯,如宰來歸惠公仲子之娼(隱西元
年),武氏子來求賻(隱公三年),凡伯來聘(隱公咺年),南季來聘(隱公九年),宰渠伯糾來聘(桓公四年),仍叔之子來聘(桓公五年),家父來聘(桓公八
年),祭公來(桓公八年),家父來求車(桓公十五年)等,均書于《春秋》經,獨無王朝採詩之官來魯之事。故吾疑班書說古代採詩制之隆重,不免稍有理想化之
嫌。何休所言,或近真歟?
前人亦有懷疑採詩制者,故魏源有霸者陳詩之說,其言日:“問鄭自子產執政以後,褚其衣冠,伍其田疇,誨其子弟,風俗大變,而始謗終頌之謠不登
于詩者何?曰:諸國之風,皆陳于齊桓、晉文,而桓、文以後,惟秦康公諸詩陳于晉襄,陳靈諸詩陳于楚莊,此外無聞焉。蓋晉景、悼連年爭霸,不過志在主盟,而
采風陳詩之典闃如矣。”(《詩古微》九《檜鄭答問》)然魏說似亦有不可通者。《國風》諸詩,除少數有確證者外,頗難考定某詩作于某公之時,或為某事而作。
魏源先信《毛詩序》定《木瓜》為美齊桓之詩,(賈誼《新書·禮》篇謂《木瓜》為臣下思報禮而作,與《毛序》不同,蓋三家說。朱子《詩集傳》則疑《木瓜》為
男女相贈答之詞,亦頗近情理。)因謂:“《衛風》終於《木瓜》,大都皆文公以前齊桓所陳于王朝。”又謂:“《衛風》終於《木瓜》,所以著齊桓攘狄之功。”
(《詩古微》三《邶鄌衛義例》篇下)《鄭風·羔裘》乃美其大夫之詞,然不知其所指,《有女同車》、《褰裳》、《山有扶蘇》,皆男女情詩,而魏源必謂《清
人》以下皆文公後詩,謂《羔裘》乃美鄭叔詹、堵叔、師叔三良所作,謂《有女同車》亦刺文公詩,《褰裳》之狂童、《山有扶蘇》之狡童,皆指文公,因謂:“諸
國變風,類皆陳于齊、晉二伯,而圖伯之事,莫大於攘楚,攘楚之事,莫要于服鄭,故齊桓陳其詩,自《清人》以下,于文公獨詳。”(《詩古微》九《檜鄭答
問》)此種種說法,殆皆不免於附會。此其不可通者一也。魏源謂陳靈諸詩,陳于楚莊。楚莊既陳他國之風,何以獨不陳其本國之風?此其不可通者二也。齊桓、晉
文稱霸之時,魯、宋兩國,列于會盟,奉命惟謹,桓、文陳詩,何以獨缺魯、宋之風?此其不可通者三也。
王朝採詩之制,既有可疑,而霸者陳詩之說,又難盡信。各國風詩之所以搜採而纂輯,蓋應據何休之說,乃由各國自行採集而獻之王朝者。茲更詳細說
明之。古代侯國為具體而微之王朝,王朝制度,侯國往往有之,惟較簡而已。(西漢初,諸王國制度與漢廷相似,猶存古意。)王朝有獻詩之制。邵公諫厲王謂“天
子聽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周語》)《左傳》昭公十二年記,楚右尹子革對楚王,謂:“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必有車轍馬跡焉,祭公謀父作
《祈招》之詩以止王心。”即獻詩諷諫之例。大、小《雅》詩本文中亦多可徵者。《小雅·節南山》雲“家父作誦,以究王洶。”《何人斯》雲:“作此好歌,以極
反側。”《巷伯》雲:“寺人孟子,作為此詩。凡百君子,敬而聽之。”《四月》雲:“君子作歌,維以告哀。”《大雅·卷阿》雲:“矢詩不多,維以遂歌。”
《民勞》雲:“王欲玉女,是用大諫。”皆王朝公卿列士獻詩之證。此種制度,侯國亦應有之。《魏風·葛屨》雲:“維是褊心,是以為刺。”《陳風·墓門》雲:
“夫也不良,歌以訊之。”此皆作者自述作詩諷譏之意,與《小雅》“以究王洶”、“以極反側”,口吻相似。故《國風》中一部分諷政諫君之詩,如鄭之《清
人》、秦之《黃鳥》,殆皆本國卿大夫所作,獻之朝廷,存于大師,此固不勞採訪。至於《國風》中之一部分,為里巷謳謠,寫民間哀樂,蓋出於庶民之手,此種詩
非必作者自獻于朝,蓋由採集而來。任採集之事者,無須特異之才能,故亦未必特設專官也。(此種採詩之制,蓋侯國與王朝所同。《國風》中之一部分,為各國自
行採集者。《王風》中之一部分,為東周王朝在其畿內所採集者。《小雅》中如《黃鳥》、《我行其野》、《採綠》、《苕之華》、《何草不黃》等,多里巷謳謠,
其體極似《國風》,此蓋西周王室在其畿內所採,相當於東周之《王風》,而所以列于《小雅》者,蓋以雅本西周王畿內之樂調(本章炳麟《太炎文錄·大疋小疋
說》),周人發跡豳岐,建都豐鎬,故用其本地音樂為朝會宴享之樂,地位特尊,號為正樂。至如《黃鳥》等詩,乃西周王畿民歌,自應以其本地樂調歌之,故不必
特稱某風,而即可列予《小雅》中矣。)或日:各國風詩,一部分為士大夫所獻,一部分由採集而來,保存于本國之樂官,既可知矣。而侯國獻詩王朝之制,除何休
之言外,又何從得更古之證明乎?日:《魯語》閔馬父謂:“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大師,以《那》為首。”王國維釋之日:“考漢以前,初無校書之說。余
疑《魯語》‘校’字當讀為‘效’,效者,獻也,謂正考父獻此十二篇于周大師。”(《觀堂集林》卷一《說商頌》)按王氏解“校”字義甚精確。且《商頌》非商
代之詩,乃宗周中葉宋人所作,故《商頌》即宋頌,王氏《說商頌》中亦證明之。由宋正考父獻其本國頌詩于周大師之事推之,則各國亦均可有獻詩之舉,更證以何
休記採詩制“國以聞于天子”之言,其事益明,而各國風詩集于王朝,即以此故。(朱熹《詩集傳·國風》注日:“諸侯採之以貢于天子,天子受之而列于樂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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繆鉞先生
(1904-1995),字彥威。江蘇溧陽人。1924年北京大學文預科肄業。在保定私立培德中學和保定私立志存中學任國文教員。後歷任河南大學中文系、
廣州學海書院、浙江大學中文系教授、華西協合大學中文系教授兼中國文化研究所研究員、四川大學歷史系教授。先生主要從事中國古代史、中國古典文學、歷史文
獻學的教學與科研。1981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為首批博士生導師。先生曾任國務院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中國唐史學會、
中國唐代文學學會、中華詩詞學會等學術團體和學術機構的顧問。出版有《元遺山年譜匯纂》、《中國史上之民族詞人》、《詩詞散論》、《杜牧詩選》、《三國志
選》、《讀史存稿》、《杜牧傳》、《杜牧年譜》、《三國志選注》、(主編)、《冰繭庵叢稿》、《靈豁詞說》(合著)、《三國志導讀》(主編)、《冰繭庵序
跋輯存》、《冰繭庵剩稿》、《詞學古今談》(合著)等專著。另有舊體詩詞集《冰繭庵詩詞稿》行世。《繆鉞全集》于2004年6月由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
《詩詞散論》是繆鉞,先生的一部早期著作,初版于1948年。此次根據1982年再版印刷,並將繆鉞先生撰寫的中國古典詩詞名篇的賞析文章作為附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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